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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移民局成立于2004年3月,负责全县移民安置工作。我县截止2008年已有4个大型电站建设和相关辅助工程建设,移民资金量大,涉及的移民户多。由于移民资金来源于各外商投资业主,受审计管辖权限的限制,几年来一直未审计我县移民资金。今年受组织部委托,对我县移民局局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我县在对移民资金管理规定方面是个空白,乃至我省对移民资金管理规定方面也是个空白,无奈之下,我县只能参照三峡库区移民资金管理办法,但是在我县修建的几个电站与三峡工程有很多差异,很多方面不适合在我县使用,这样大大的影响了投资商在我县的投资和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工程进度,会计科目设置也不健全,有些明细项目核算不得到位,核销程序也不规范,导致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当期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审计,查阅国家关于移民资金使用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帮助移民局健全账务,废除了我县以指挥部名义下发的相关规定,促使我县出台了《旬阳县水电站建设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从此有办法可依了,从而规范了移民资金使用行为,使我县移民资金管理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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