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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审计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旬阳县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旬发[2008]16号文件),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绩效管理的意义
绩效管理是运用科学方法、标准和程序对管理对象的工作业绩和效能作出综合评价,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促使管理对象不断提高业绩和效能的新型管理模式。推行绩效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创”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有益探索,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转变作风、激发活力的现实途径,也是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有效措施。全局工作人员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业绩意识和效能意识,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三创”精神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本局当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县域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做出贡献。
二、实施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县委十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县对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围绕率先突破发展主题,建立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为基础,以绩效评估为核心,以重奖严罚为手段的绩效管理体系,努力促使审计机关形成业绩和效率并重、步调一致、和谐奋进的新型效能机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突破发展提供有力的审计保障。
三、实施绩效管理考评的范围和对象
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干部职工实行全员绩效管理,对各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步进行绩效管理考评。
四、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在“县审计局绩效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局局长张义彬同志担任,副局长龚德慧任第一副组长,纪检组长宁国礼和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叶生春同志任副组长,各股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本机关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研究和决定绩效管理考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核本机关的绩效管理考评目标、考评结果和奖惩办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局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组长宁国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行政股长王溪同志担任,龚正伟同志负责绩效管理考评的日常办公。
五、绩效管理考评指标的设置及分值和格次的确定
(一)考评指标的设置
本局绩效管理考评指标的设置,按照本机关工作任务和内设各股职能,与干部职工岗位目标任务紧密衔接,实行工作责任连带捆绑。具体设置两方面的考评体系:即局对干部职工岗位绩效管理指标考评和综合效能评价。
1、 局对干部职工岗位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包括:岗位基
本职责目标、岗位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和工作纪律及作风要求。
岗位基本职责目标,主要考评各岗位的日常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岗位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按照局分配给各股的重点任务和临时性工作逐项确定;
自身建设目标,主要考评工作纪律及工作作风,包括干部职工的工作态度、政治素质、大局意识、执行廉政纪律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情况。
2、综合效能评价包括: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服务对象评价和本机关领导评价。综合效能评价主要考核每位干部职工年度内德、能、勤、绩、廉五方面情况。
(二)考评分值:
绩效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岗位指标考评总分为100分(占绩效管理考核分值的90%),综合效能评价总分为100分(占绩效管理考核分值的10%)。
1、岗位指标考评内容:
⑴业务工作任务60分:主要考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分配的审计项目完成情况,突出对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考评;
⑵重点工作任务20分:主要考评全局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联村包企任务完成情况,参加环境综合整治、植树等义务劳动和文体集体活动情况,抽调配合其他工作及局领导临时交办工作完成情况;
⑶自身建设20分:主要考评执行审计准则、工作纪律
和廉政纪律情况,出勤及按时上下班情况,履行局机关卫生、安全等责任制情况,参与法治建设情况(包括综治、普法、安全、信访、依法行政),遵守内部规章制度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包括日常业务学习、参加集体学教活动、撰写调研、体会文章和宣传稿件等)。
2、综合效能评价内容: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40分,服务对象评价30分,本机关领导评价30分。
刚性考评指标超欠任务实行加减分(依原始分值为标准,超任务加分最高不超过原始分值的30%,欠任务最低减至零分),对弹性指标只减分不加分(减分最低减至零分)。
因某方面出现问题,给本单位造成严重影响,并受到通报批评的,在考评指标总得分中扣减5分;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实行问责的,在指标考评总得分中扣减10分。因工作不到位,受到县委办或政府办督办或通报的,督办一次,在指标考评总得分中扣减1分,通报一次,在指标考评总得分中扣减2分。
(三)考评格次
考评结果划分为四个格次: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优秀格次二名,良好格次名额掌握在70%,总得分排在最后,且低于80分的定为较差格次。
在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环保和计划生育等某一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直接确定为较差格次。
六、绩效管理考评的程序和办法
绩效管理采取平时追踪督查,半年检查通报、年度全面考评的办法。督查工作由本机关绩效管理考评办公室(简称“绩效办”)负责实施,绩效办平时做好督查台帐记载,半年对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查台帐作为年度绩效管理考核的基础依据。
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在当年12月底完成,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自查并写出书面自查总结。
2、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自查情况、平时督查记录及本单位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对照本机关绩效管理指标考评表逐项赋分、组织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的程序:
民主测评的程序:召开机关考评大会,被考评对象汇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完成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参加考评大会的范围是:本机关在职干部职工、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和服务对象代表(按各股当年审计项目任务的30%临时在被审计对象中抽取)。
服务对象评价程序:民主测评之后,由本局考评领导小组成员交叉听取被审计对象代表及本单位干部职工对每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谈话记录。
领导班子评价:民主测评和服务对象评价之后,局领导
班子对各股及每位干部职工完成年度绩效指标情况进行评
价,并以无记名方式填写《综合评价表》。
3、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指标考评和综合评价结果,按照综合得分划分出格次,确定专人写出考评报告,报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在机关内部通报考评结果。
4、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复核由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复核结果与考评结果不一致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并提请局党组会议确定。
七、考评结果的运用
绩效管理考评最终结果与公务员考核奖惩、机关年度评选先进、兑现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和工作津贴挂钩。公务员年度考核格次原则上与年度干部职工岗位绩效管理考评格次对应;推荐先进典型应在绩效管理考评为优秀和良好格次的干部职工中选定;评为优秀格次的业务股及个人,年终根据本局财力情况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并全额兑现奖励工资和工作津贴,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的,记三等功一次,再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考评为一般格次的干部职工,扣发10%工作津贴和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考评为较差格次干部职工的,扣发30%工作津贴和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对其所在股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示提醒、诫勉督导或责令纠错处理;如无特殊原因,对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格次的业务股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对被考评对象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按照统一规定进入干部职工个人档案。
八、工作纪律与监督
本机关参与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人员要研究和思考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深刻领会、吃透绩效管理各项政策规定,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组织实施考评工作,充分发挥绩效管理考评的激励和鞭策作用,确保本机关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健康有序的顺利开展。
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并主动配合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全力谋划和思考岗位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以过硬的素质和作风促进审计工作突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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